能科科技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及对侯海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存在营业收入跨期确认、研发支出和营业成本核算不准确、减值损失测算不准确以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问题。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主要责任人侯海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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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转让方李振国合计持有公司215,398,37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5.1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让方辰能创投合计持有公司152,230,587股,持股比例为17.79%,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辰能创投持有公司205,730,58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4.04%,辰能创投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国持有公司161,898,371股,持股比例为18.9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公司建议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1股合并股份获发2股供股股份的基准高杠杆资本分配,以认购价每股供股股份港币0.334元发行最多2.18亿股供股股份而筹集最多约港币7275万元的所得款项总额。